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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亲的往事
我的父亲王如磨,离开我们已十五年了,作为长子的我也已退休。回想起他工作时些许小事,至今仍给我们以教育与启迪。
父亲1941年入党参加革命,从担任我县第一任县委书记冯国柱的警卫员干起,直至建国后到离休的七十年代末,工作地点从地方到部队再转回地方,从县城到乡镇再转回县城,从行政单位到企业单位;职务从科级、股级再到离休后享受处级政治生活待遇,他从未跟组织上提条件讲价钱。
作为儿子,因年龄原因对父亲工作情况不是十分清楚,但人们茶余饭后的一些谈论,让我对父亲的为人行事有了更深的了解。
上个世纪六十年初,他是湖垛镇镇长,一次,开完会天色已很晚。父亲胃部动过手术,仅保留四分之一。在回家途中路过中街饭店,顺道进去,花了一角一分钱买了一碗小面,服务员端上面时,他发现这碗面的份量明显多于其他人,用筷子一拨,发现面里有肉圆,便对服务员说,请经理来一下,当面对经理说:“我和他们付同样的钱,你为什么给我肉圆吃,是不是因为我是镇长,他们是老百姓。”经理满脸通红,连声说:“没有注意,可能是厨师搞错了。”为此,饭店还根据他的要求组织了学习,解决了经营上的作风问题。后来,这件不大的事,在街头巷尾传开了,街坊群众认为,饭店里“六只指下馄饨,看人对汤”该批。
无独有偶。那年代,个人经营食用油是不允许的,叫“投机倒把”。本镇有人贩卖食用油,被县市场管理部门查获没收。父亲当时兼任市管会办公室主任,日常工作由办公室副主任主持。当时食用油很紧张,城镇居民每月每人才4两,市管办将没收的食用油,平价处理给管市场人员,也派人送10斤到我家。父亲对来人说:“市管的具体工作不是我负责的,对没收油的情况我不了解,你把油拿回去,我是不会要的。”
在我幼小的记忆里,父亲的清正廉洁、严于律己、耿直善良的性格深深地根植在我的心间。也正因为此,在以后的日子里,尽管遇到很多磨难,但父亲并未受到多大冲击,用他那爽直的性格保护了自己。
一九六六年文革开始,他成了建湖镇(1964年湖垛镇改称)走资派靠边站。贩油的人到建湖镇革委会去上访,有工作人员说,这情况我们不清楚,王某人当时既是镇长,又兼市管办负责人,你去找他。贩油人到我家,不由分说,抱走了一床棉被。父亲对此事非常生气,便到建湖镇革委会对在职人员说:“我吃了没收的油被子抱去活该,我没吃没收油,请你们做当事人工作,将我家被子在下午4点前送回。”后来,被子4点前真的被送回来了。
古人云,千里之堤,溃于蚁穴。腐生败,廉生威,是一个既古老又年轻的话题,老百姓说,吃人东西嘴短,拿人东西手短。这个问题难道不应引以警惕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