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县创建省级食品安全城市工作通过市级初审
近日,从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获悉,我县创建省级食品安全城市工作通过市食安委初审评估,作为今年全市唯一一家被推荐参加省级复核验收。
4月中旬,市食安委委托第三方机构,对我县食品安全城市创建工作进行民意测评。4月25日~27日,市食安委组织专家组来建湖现场验收,主要察看了有关镇区、市场监管分局、农产品种养基地、农资店、定点屠宰场等,并查阅相关台账资料,详细了解我县食品安全城市创建工作情况。
2015年,我县被列为全省首批食品安全城市创建地区。3年来,我县以创建为抓手,严格落实工作责任,着力创新监管机制,积极打造“食安建湖”城市品牌,食品安全工作取得明显成效。一是食品安全监管体系不断完善。市场监管部门安排70%的人员从事食品安全监管,各镇设食安办,聘请14名食品安全协管员和247名信息员,形成了县、镇、村三级监管网络。二是食品从业行为得到规范。加强源头监管,2016年被确定为“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县”,建成18个省级农产品质量安全可追溯基地。引导多家食品生产企业建立电子追溯系统。餐饮单位量化分级管理评定率达100%,“明厨亮灶”建设工程全面推开,逐步实施“五常法”模式。三是食品检验检测能力明显提升。成立县食品药品综合检验检测中心,基本实现食品常规项目检测。配置县、镇、农贸市场三级快检设备20套,初步形成县检测中心为龙头、镇检测站为骨干、基层检测点为补充的三级食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体系。四是食品综合执法监管得到强化。突出重点地区、重点领域,扎实开展农村食品安全、校园及周边食品安全等专项整治行动,严厉查处各种违法行为,取缔相关食品批发销售的“黑窝点”。五是食品社会共治格局初步形成。建立“食事药闻”公众号,定期发送创建动态、法律法规、科普常识、消费警示等内容,已发送200多期。组织开展食品安全有奖知识竞赛,收到答卷3000余份。制作创建省级食品安全示范城市专题片,打造立体式食品安全宣传新途径,营造社会共治良好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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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潘永成 张秀红评论内容只代表网友观点,与本站立场 无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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