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物管办多种形式宣传贯彻新《江苏省物业管理条例》
新《江苏省物业管理条例》已由江苏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31次会议通过,自2013年5月1日起正式施行。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新《江苏省物业管理条例》,进一步规范物业管理活动,维护物业管理各方的合法权益,营造良好的居住和工作环境,促进和谐社区建设,今年以来,县物管办采取多种形式进行宣传贯彻落实。一是通过广播、电视、网络等县内主流媒体,在重要时段利用游动字幕、公益广告等多种形式进行宣传,使新条例的实施迅速为广大业主、物业服务企业、建设单位知晓。二是多次召开专题会议,组织社区、业主委员会、物业服务企业、建设单位等相关人员集中学习,全面领会并准确把握新条例的基本内容、精神实质、制度要求、管理职责和法律责任。三是深入居民住宅小区,采取在显著位置悬挂横幅、张贴标语、放置宣传戗板、接受业主现场咨询等多种形式,促使广大业主、物业服务企业主动学习新条例,主动咨询与切身利益相关的问题。
活动开展以来,县物管办共召开专题会议15次,开展社区专项宣传活动30多次,悬挂宣传横幅、标语500多条,散发宣传资料2900多份,宣传活动收到了良好的效果,使社会各界更加了解新条例,为新条例的实施营造了良好的社会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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