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旧时上冈的盐务机构新兴场公署

减小字体 增大字体 作者:夏瑞庭  来源:建湖日报   发布时间:2013-04-28 09:32:42

  旧时上冈新兴场是苏北沿海三十六个盐场中较大的盐场之一,南邻伍佑场,北接庙湾场。这个盐场的管理机构原设在新兴场,后因海势东迁,新兴一带卤气淡薄,产盐较少,故于明朝嘉靖年间迁至上冈。
  场公署先前称场官衙门。新兴场公署于上冈西南隅建筑场官衙门,建有头门、二门、大堂、二堂、暖阁、办公大厅和内宅,计7进99间半。新兴场的辖区西至今上冈镇西南的民灶沟,南至盐城闸北边袁家庄南,北与阜宁县庙湾场接壤。面积比较广阔,地跨原盐城县境的第三区、第四区和第十四区。新兴场的灶地属今建湖县的有十八总一部分,其它属射阳县及盐都县的一部分。
  场公署的负责人称场大使,官阶七品。场大使府内有幕僚若干人,其中有红笔、黑笔师爷、钱粮师爷等。此外,还有由本地人担任的低级职员若干人,分为四科:日行科。办理日常事务;承发科,办理收发文件;盐引科,办理盐税税票和旬、月报表;征收科,编写田赋册籍。另有差役四班:差班,负责调查民、刑案件和传讯当事人;皂班,负责对在押贩运私盐者施用刑罚;盐班,负责缉拿私盐者;粮班,负责催征十八总的田赋。
  场大使在灶境管辖范围内,对一切民事刑事案件有处置审理权和判决权。另外,还征收盐税和钱粮。办理刑事案件的大堂上设大鼓一面、木邦一架,是给灶民鸣冤和场大使赴堂用的。
  场公署迁至上冈以后,因其既是行政机关又是兼管灶境司法机关,同时还是征税机构,因而对促进上冈地区政治、经济、文化等方面的发展起了很大的作用。最明显的变化就是根据当时建场立社之规,场公署迁至上冈之后,在上冈建立文社、武社。场大使每逢农历初一、十五要到文、武庙进行纪念活动。场大使进行纪念活动出行时前呼后拥,十分隆重壮观。最前有四个人,每两人抬一面大铜锣,进行鸣锣开道。铜锣敲三下,场大使的轿子就停一停;敲三下的含义是“开让让”。场大使后面跟着四个“隶卒”,他们头戴红黑高帽,身穿红背心,写有黑“卒”字的园形白布嵌在背心上。再后面的是四名“皂班”,手里拖着竹板子。场大使坐的四人抬着大轿后面还跟着两顶小轿,一顶是“赞礼生(即司仪)”坐的,前面两人抬着,后面一个人,叫做“虎头蛇尾”;另一顶是“当差”的坐的,前面是一个人抬,后面是二个人,叫做“蛇头虎尾”。
  场大使的直接上司是泰州分司。公文都由分司层转,盐税等直接交分司的上一级两淮盐运使。盐运使亦称运台,是当时八台之一。盐运使直属明清政府的户部管辖,盐税最终由盐运使上交国库。
  1911年,辛亥革命推翻了满清政府,场公署的体制也发生了相应的变化。此时场官衙门改名场公署,场大使改称场知事。灶境司法划县政府管理,但县差仍不得下灶捕人,要捕必须通过场公署派差协理,否则发生问题,灶境群众不负法律责任。当时把有关这方面的“训令”刻在石碑上,所有一切民事纠纷仍由场公署解决。这个时候的场知事叫钟志杭,先后继任的有钱承俊、丁乃宽、王时懋等人。
  从1913年起,海势进一步东迁,上冈盐务加剧衰败。到1918年,场公署在上冈地区就收不到盐了。1919年前后,上冈东面的草滩逐渐得到开垦。北七灶、四移煎的土地约有二、三十万亩。盐已不烧了,土地急需垦殖。但是煎盐的盐商已占有土地使用权,不肯让给灶民。灶民联合起来争取土地。他们推出代表朱冕章、陈耀海、吴学厚等十余人,呈请官府处理。因盐商有钱有势,一时得不到解决。后来刘障东闻知前清两淮盐运使卢雅雨曾就灶田分割问题奏请光绪皇帝,并获准形成“灶民日夜辛勤,所得很少,关于问题,盐商只能三分之一,灶民应得三分之二,即商一灶二的定案”。这份经皇帝批准的奏章知照了各场。灶民们根据这个定案进行呈诉,经过一场激烈的争土地斗争,终于取得了胜利,一付盐灶分得土地202亩。卢雅雨虽身为封建官吏,但能为灶民说话,能够秉公审案,因而深受灶民爱戴,乃在北黄沙建立卢公祠,以资纪念。不久,南通实业家张骞在四移一带创办大纲公司,开垦土地,种植棉花。
  1919年场知事改称场长,泰州分司改为泰属总场长,高一级领导为财政部。
  从1928年,盐务机关实行精兵简政,撤销庙湾场,划归新兴场管理,1933年,北洋秤放局局长兼场长。因清政府把关税、盐税抵给外国人,所以设有稽核所。1938年上冈第一次被日寇侵占,新兴场公署迁北洋岸。上冈第二次被日伪军侵占后,伪军接管场公署,改为盐城县灶田田赋征收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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