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新区52条河流全部纳入河长制管理
为扎实推进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创建工作,今年以来,县高新区把进一步落实河长制作为推动创建、推动水环境综合治理的重要抓手,将辖区内52条河流全部纳入河长制进行管理,做到河流全覆盖、领导全覆盖、责任全覆盖、制度全覆盖,让“河长制”扩面增效,职责更“明”、共识更“强”、问责更“严”、河道更“清”。
强化领导,职责更明确。为有序推进水环境综合治理,切实改善河道生态环境质量,高新区迅速成立全面落实河长制工作领导小组,成立河长制办公室,制定《全面落实河长制工作方案》《河长制工作实施意见》《河长制工作运行规则(试行)》等相关文件,明确主要目标、实施范围、组织体系、工作职责等内容,确定各项工作任务完成的时间节点,建立河长制工作督办、会议、信息通报、河长巡查等各项制度。
确定河长,制定公示牌。高新区对河道进行摸排疏理,建立起县、镇、村三级河长,其中,县级河长1名、镇级河长 10名、村级河长7名,在石家沟河、后堡河、西干河、晏荡沟、南李府河等主要河道设置公示牌47块,将河道基本信息、管护目标、各级河长职务、联系方式以及监督电话进行公示。
摸清家底,严控污染源。该区对辖区内直排污染源、河岸垃圾、水产、畜禽养殖等情况进行调查,对污染原因、范围、点位做到心中有数,形成台账,经常深入企业、养殖户宣传相关政策,要求其切实认清形势,增强环保意识,转变发展观念,积极落实整改。目前,该区已完成15条河道疏浚任务,其中“263”专项行动交办任务黑臭河道3条、乔庄村6条、走马村3条、李夏村2条、七里村1条。
加强督查,完善考核体系。该区将河长制工作完成情况纳入年度目标绩效考核内容,采用听取工作汇报、现场检查、查阅资料、召开座谈会等方式进行督察。制定考核细则,成立考核班子,定期对河长履职情况开展专项督查,强化责任追究,对开展河长制工作不力的单位进行通报,并对推进河长制缓慢的责任人进行提醒谈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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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周红梅 肖兆力评论内容只代表网友观点,与本站立场 无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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